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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介绍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于 1997 年 6 月正式成立,主要是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等机构投资者以债券为标的进行投融资和流动性管理的场所。几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债券托管结算体系日益成熟,投资者范围不断扩大,债券发行量和交易量迅猛增长。截至2005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有结算成员约 6000多家,托管各类债券 500 多只,托管量达到 70000 多亿元,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 

  1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区别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都是进行债券投资的场所,但二者存在以下不同。

  银行间债券市场 交易所债券市场
市场类型 场外债券市场 场内债券市场
托管机构 中央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投资者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非银行机构和个人
交易品种 债券买卖、回购交易、互换、远期交易等 债券买卖、机构可从事回购交易
债券品种 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次级债等 国债、企业债
结算制度 逐笔实时全额结算 收支相抵后的净额结算
结算代理人 银行 券商

 2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及业务种类

  I 、债券品种

  ( 1 )国债:是财政部代表政府凭借国家信用发行的债券,用来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实现宏观经济调控。与其它债券相比,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较高的信用,被誉为“金边债券”,同时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利息收入免缴所得税等特点。

  ( 2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是指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而发行的债券。

  ( 3 )中央银行票据:是指中央银行为回笼货币、调节社会资金总量而发行的短期债券。目前,央行票据已成为央行灵活调控货币总量、与市场成员进行交易的重要工具。

  ( 4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 5 )企业债: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6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7 )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债券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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